近日,燕郊一些居民更換辦理不動產權證時,發(fā)現(xiàn)自家房屋的土地使用性質變成了工業(yè)用地,原本是70年的大產權,使用期限也因此縮短為四五十年。
據《法制晚報》報道,三河市政府昨日發(fā)布的關于燕郊不動產登記的最新通報稱,經查找歷史資料,核實相關信息,現(xiàn)已認定福成五期、福澤頤園14-15號樓、祥馨日昇、燕潮家園、電子城小區(qū)可正常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(xù),意味著這些小區(qū)有70年大產權。其他小區(qū)的資料正在核實中,本周內將公布結果和解決方案。
蝸居、房奴一直是這些年來的熱詞,在北京工作卻到河北燕郊買房的,更往往是一些收入有限、高攀不起大城市房價的工薪階層。而即便是在燕郊,很多樓盤的均價也相當于很多家庭一兩個月的純收入。
試想,把所有積蓄甚至兩代人的存款湊起來當了首付,然后每個月給銀行交著月供,卻忽然有一天被告知攥在手里、蓋著政府大紅印章的房本有可能是無效的,這對普通百姓而言不啻“晴天霹靂”。正如一些燕郊居民所說:我寧愿相信這一切都是謠言……
這當然不是謠言。據報道,之所以出現(xiàn)這樣的情況,是因為燕郊的一些小區(qū)無法“落宗”,而根源則是地上建筑物的性質和土地使用的性質不相同,雖然蓋起來賣給大家的房子都是70年產權的住宅,但土地的用途卻可能是工業(yè)用地、綠化用地、集體用地等等。
恐怕除了專業(yè)的房地產人士,很少有人明白“落宗”的概念。我們只是看到開發(fā)商公開打廣告售樓,宣稱賣的是70年產權的住宅樓,而我們買房之后也順利辦理了銀行貸款和合法的房產證。其實,我們也的確沒有必要真去搞明白“落宗”到底是怎么回事。正如河北三河市副市長所說:有房產證就有合格產權!
事件的發(fā)展的確如此。這不,雖說“產權之變”并非謠言,但“房本變廢紙”的預言并沒有也不可能真的變成事實。房產證由政府部門頒發(fā),是確認房屋權屬的合法證件,房產證本身再加上副市長的承諾,也就給大家吃了一粒“定心丸”。
雖說還有一些小區(qū)的資料正在核實中,“落宗”的事并未就此終結,但我們相信,老百姓通過合法渠道購買、已經拿到房產證的房屋肯定會受到法律的保護,不讓百姓吃虧必然是解決此事的底線。
針對事件的發(fā)展,接下來我們還有三個方面的期待。
其一,尚未落宗、正在核實資料的小區(qū)也能盡快解決問題,這樣一來受到影響的居民才能早點睡個踏實覺。更重要的是,之所以有一些市民發(fā)現(xiàn)自己的房子出了問題,是因為他正在置換房屋。而原本準備出手的房屋不能交易,他們就無法支付購買新房的房款,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。而這些顯然不是市民的錯,所以相關部門理應盡快幫其解決現(xiàn)實問題。
其二,此事背后的土地亂像理應追責。土地不是70年的住宅用地,那么為什么開發(fā)商當70年產權的房屋出售時無人監(jiān)管?為什么房子賣掉之后竟然可以辦理70年產權的房產證?究竟哪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存在問題?到底是開發(fā)商抑或相關部門需要為此擔責?這些疑團有待破解,相關人員應承擔責任。
其三,我們也期待著此事可以成為某個方面的“典范”——無論哪個領域,只要是市民的合法權益,就應該無條件地得到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