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內蒙古自治區(qū)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官方微信發(fā)布消息,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和自治區(qū)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方案,依據內蒙古自治區(qū)教育廳《關于印發(fā)的通知》(內教發(fā)〔2016〕78號),2017年對原《內蒙古自治區(qū)普通高考計分辦法》中雙語教學高考學生考試科目及計分辦法進行了修訂。
內蒙古自治區(qū)2017年高考計分辦法為:考試科目按文、理兩大類設置,實行“3+文科綜合/理科綜合”科目設置方案。普通文科、漢授美術(文)、漢授音樂(文)、漢授編導(文)、其他藝術(文)、漢授體育(文)的考試科目:語文(朝鮮語文)、文科數學、外語、文科綜合。普通理科、漢授美術(理)、漢授音樂(理)、漢授編導(理)、其他藝術(理)、漢授體育(理)的考試科目:語文(朝鮮語文)、理科數學、外語、理科綜合。
報考以上類別要求加試蒙古語文(乙)的考生必須既考蒙古語文(乙)又考外語。語文、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、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考試成績,均按100%計入總分;蒙古語文(乙)和外語科目考試成績,按7∶3比例折算為一科成績計入總分。
報考以上類別朝鮮語授課的考生考試科目為:朝鮮語文、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、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、民族漢考三級和外語。民族漢考三級(折算成高考漢語分值)和外語科目考試成績,按7∶3比例折算作為一科成績計入總分。其余科目成績均按100%計入總分。
蒙授文科、蒙授美術(文)、蒙授音樂(文)、蒙授其他藝術(文)、蒙授體育(文)類別的考試科目:蒙古語文(甲)、文科數學、文科綜合、民族漢考三級和外語。
蒙授理科、蒙授美術(理)、蒙授音樂(理)、蒙授其他藝術(理)、蒙授體育(理)類別的考試科目:蒙古語文(甲)、理科數學、理科綜合、民族漢考三級、外語。
民族漢考三級(折算成高考漢語分值)和外語科目考試成績,按7∶3比例折算作為一科成績計入總分。其余科目成績均按100%計入總分。
各科目計入總分的滿分分數是:文科綜合、理科綜合各300分,其余科目均為150分(其中民族漢考三級是指按總分150分折算)。累計總分為750分。其中,外語筆試部分卷面分數滿分120分,加權后按滿分150分計入總分;外語聽力測試滿分30分,單獨采分,不計入總分,錄取時提供給有關高等學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