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則幾十元多則幾百元,宣稱“屏碎不再心碎”,卻不用原裝配件保修
一些消費者買了手機“碎屏險”反而更鬧心
隨著手機屏幕越來越大、越來越薄,碎屏問題也隨之而來。由于人為損壞的故障不在廠家質保范圍內,而換屏費用不菲,于是不少商家便瞄準商機推出“碎屏險”服務。其價格少則幾十元,多則幾百元,并宣稱“屏碎不再心碎”“再也不怕屏碎”。但《工人日報》記者近日調查發(fā)現,“碎屏險”并非商家宣傳的那么好,有的消費者買了“碎屏險”反而更鬧心。
5月13日,北京平谷區(qū)消費者張先生向記者反映稱,去年3月,他在某商家購買了一臺蘋果手機之后,又花了269元購買了該商家的“碎屏險”。記者從張先生提供的發(fā)票上看到,該“碎屏險”保險期限是一年,最高保額是7999元。
去年底,張先生不小心將手機屏幕摔碎,于是找該商家進行換屏,商家同意給維修。然而,后來的遭遇讓他覺得還不如沒有這個保險。
“按理說,屏幕碎了之后應該是找正規(guī)的蘋果手機售后給維修。但商家是在他們店內維修的,而且只給我換了外玻璃,導致后來手機的光感不好,并且聽筒也有問題,不開免提就聽不到。”張先生說。
后來,張先生咨詢蘋果手機售后才了解到,屏幕碎了是需要一起換液晶屏的,不單換外玻璃屏。雖然張先生的手機還在質保期內,但由于手機已經換了非原裝屏,蘋果售后無法給他維修,只能自己想辦法解決。
張先生找商家索賠,但一直沒有得到回應,原因是商家表示“碎屏險”協議中已明確,不承諾使用原廠或原裝配件、因為維修而喪失原廠“三包”服務不承擔責任等。
記者調查發(fā)現,與張先生有類似遭遇的消費者不在少數。不過,多位法律專家對記者表示,手機“碎屏險”或者延保服務的通常理解都應是原廠維修。如果沒有經消費者確認的明示,均應該是原廠售后體系使用原配件的保修,并由經營者按保險內容承擔費用。即便經過消費者確認的可以由非原廠售體系、使用非原廠配件的保修,如果出現與消費者正常應享有的廠家售后保障沖突,致使消費者權益受損時,在認定上,應采取對消費者有利的確認。
在中國消費者協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看來,消費者購買了“碎屏險”而經營者提供的卻是非廠家保修,致使消費者陷入手機修不好、原手機廠家不接受的兩難境地,這已經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財產權。
該負債人表示,對于手機“碎屏險”服務,相關經營者應進行自查,及時改進服務,盡快從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出發(fā)采取有效措施,避免消費者花了錢還鬧心。(記者楊召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