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治騷擾電話,運營商不能甩鍋(云中漫筆)
“您需要辦理貸款業(yè)務嗎?”“您最近還有購房意愿嗎?”“您要買保險嗎?”在日常生活中,大家被這種騷擾電話折騰得不勝其煩。最近,筆者的一位同事被幾通電話騷擾得害怕:對方不僅知道她的姓名,還完全掌握她手機卡目前使用的具體套餐及參加過的歷次活動,甚至她初始辦卡的具體營業(yè)廳也能淡定說出。某運營商客服給出的解釋是“可能是離職員工泄漏了用戶信息”??杉幢闶请x職員工泄露了信息,運營商就沒有失責嗎?防治騷擾電話,運行商除了做好監(jiān)管攔截,自己也應“掃好門前雪”,保護好用戶的信息。
近年來,騷擾電話就像是牛皮癬,人人喊鏟,可總是屢禁不絕。據(jù)工信部公布12321舉報中心相關數(shù)據(jù)顯示,今年一季度,“95”“96”的騷擾電話業(yè)務舉報投訴呈增長趨勢,舉報投訴量達38541件,環(huán)比上升35.4%。事實上,對于騷擾電話的整治,國家頻出重拳。2018年7月,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等13個部門印發(fā)《綜合整治騷擾電話專項行動方案》,決定自2018年7月起至今年12月底,在全國開展綜合整治騷擾電話專項行動。今年5月,工信部約談了多地運營商、呼叫中心企業(yè)、虛擬運營商企業(yè)等騷擾電話涉及的企業(yè)。
防控詐騙和騷擾電話,運營商是關鍵角色,不可缺位,責無旁貸。首先要強化源頭管控,對涉嫌營銷擾民的電話號碼進行依法處置,不僅要排查整改,還要加大對違規(guī)電話號碼的入網(wǎng)限制,對新入戶的用戶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,制定白名單,強化監(jiān)督;此外,還要設置黑名單,打通運營商和工信部旗下舉報中心的投訴資源庫,完善用戶投訴舉報受理處置流程,對用戶的舉報要“有調查、有回應”,一經(jīng)核實的騷擾電話號碼要及時封號。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,運營商要掃好“自家門前雪”,對于前文提到的離職員工濫用用戶個人信息的行為,要從嚴打擊,做好保密協(xié)議管理,不能一句“是離職員工”就甩鍋,讓用戶為惡果埋單。“正人先正己”,如果連運營商在平臺層面都無法保障用戶信息安全,何談監(jiān)管和攔截騷擾電話?
當然,單純依靠管控通信渠道還是治標不治本,對于騷擾電話真正的呼出者,要有針對性地懲罰,比如騷擾電話推銷某教育機構、某信貸產(chǎn)品,那完全可以對這些平臺制定相應處罰細則,提高違法成本和處罰力度。另外,嚴查泄露和違法販賣個人信息也是重中之重。
實際上,因個人信息泄露導致公民權益受侵害的事件很多,電信詐騙就是典型危害之一。日前發(fā)布的《電信網(wǎng)絡詐騙治理研究報告(2019上半年)》顯示,近3年來,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電信網(wǎng)絡詐騙案件31.5萬起,共查處電信網(wǎng)絡詐騙違法犯罪人員14.6萬人。雖然通訊只是詐騙的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,但如果做好源頭治理,將大大減少騷擾和詐騙電話的發(fā)生幾率。根據(jù)《刑法》,違反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,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情節(jié)特別嚴重的,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對于非法出售個人信息的平臺及個人,要做到有法必依,執(zhí)法必嚴。(龐 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