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貴州省發(fā)布教育領域市場準入負面清單 明確16種禁止性或限制性行為
11月12日,記者從貴州省教育廳獲悉,該廳近日發(fā)布《貴州省教育領域市場準入負面清單》(以下簡稱《清單》)。根據《清單》,明確16種教育領域市場準入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行為。
《清單》明確,義務教育階段,學校不得跨學區(qū)選招學生;學校不得采取或變相采取考試、測試、面試等形式,以及將各種競賽成績、獎勵、證書等作為入學和編班的依據;學校不得拒收招生區(qū)域范圍內,或者由縣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統(tǒng)籌安排的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、少年入學;學校不得使用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。
《清單》明確,被撤銷教師資格后,自撤銷之日起,該人員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;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,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;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、小學在職教師;高等學校不得因考生殘疾而拒絕招收;高等學校的舉辦者,應當保證穩(wěn)定的辦學經費來源,不得抽回其投入的辦學資金;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(yè)行為規(guī)范、影響惡劣的,實行“一票否決”,終身不得從教;對存在傷害兒童、違規(guī)收費等行為,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幼兒園,有關責任人終身不得辦學和執(zhí)教。
《清單》還明確,社會資本不得通過兼并收購、受托經營、加盟連鎖、利用可變利益實體、協議控制等方式,控制國有資產或集體資產舉辦的幼兒園、非營利性幼兒園;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營利性幼兒園,不得通過發(fā)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,購買營利性幼兒園資產;小區(qū)配套幼兒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。另外,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引進境外課程、使用境外課程;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。(尹香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