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財政部網站消息,財政部、稅務總局28日聯合發(fā)布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(yè)增值稅政策的公告,公告稱,為支持廣大個體工商戶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時加快復工復業(yè),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,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(guī)模納稅人,適用3%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,免征增值稅;適用3%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,暫停預繳增值稅。
除湖北省外,其他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(guī)模納稅人,適用3%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,減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稅;適用3%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,減按1%預征率預繳增值稅。